還本型商品 · 家族現金流接續模板
一張保單,
串起三代安排。
父先繳費並領取生存保險金;父身故後,由繼承程序承接保單權利,再依保險公司規定辦理要保人與受益人變更;子身故時,由指定的孫領取身故保險金。
生存受益人
預定承接人
受益人
01 · 起始角色
三代保單配置模板
負擔保費並持有契約處分權;保單價值原則上屬父的財產。
子生存期間保單持續;子身故時觸發身故保險金給付。
僅限所選商品條款允許指定或變更生存保險金受益人,並經保險公司受理。
須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完成有效指定;變更通常須取得被保險人同意並通知保險公司。
02 · 三階段接續
真正的關鍵,在第二階段
點選階段,切換教學重點。
父以要保人身分繳交保費,也領取生存保險金
保單有效期間內,由父掌握契約權利並承擔繳費責任;每期生存保險金依條款及受益人設定給付給父。
- 確認商品確實有生存還本給付。
- 確認生存受益人可指定為父。
- 保費、給付期間與家庭現金流須能長期配合。
父身故後,保單不會自動只移轉給子
父與子不是同一人時,父死亡日的未到期保單價值須納入父的遺產總額申報。保單權利先進入繼承處理,再依保險公司文件及全體權利人狀況辦理承接。
- 由繼承程序確認誰承受要保人權利。
- 預定由子承接時,須備妥繼承及契約變更文件。
- 要讓子改領生存保險金,還須另行辦理受益人變更;不會只因要保人變更而自動完成。
子身故後,由有效指定的孫領取身故保險金
在保單持續有效、受益人指定有效且符合理賠條件的前提下,身故保險金依契約給付給孫;這才完成三代保單的最終保障接續。
- 定期確認受益人姓名、比例及聯絡資料。
- 家庭關係或法令變動時重新檢視安排。
- 身故給付不得話術化為「保證免稅」或「保證傳承」。
最重要的適用邊界
父的繼承人若有多位,原則上不建議只靠這張保單安排。
因父身故時保單價值會進入遺產申報與繼承處理,不能只靠口頭約定讓子單獨承接。若其他繼承人不同意,可能出現權利歸屬、分割與後續變更爭議;應先完成家族共識,並由保險公司、稅務與法律專業人員確認可執行方式。
03 · 執行前檢查
七項都確認,再進入商品設計
- 01商品條款
有還本機制,且可依規劃指定生存與身故受益人。
- 02角色與年齡
父、子、孫的保險利益、承保年齡與身分均符合公司規定。
- 03繼承人結構
盤點父的全部法定繼承人,不把「由子承接」當成自動結果。
- 04家族共識
多位繼承人時先確認分配與承接意願,避免保單成為爭議標的。
- 05稅務檢視
確認父身故時的遺產申報,以及生前變更要保人可能涉及的贈與稅。
- 06變更程序
向承保公司確認要保人死亡、繼承承接與受益人變更所需文件。
- 07定期複核
家庭、婚姻、受益人或商品狀態改變時重新檢視。
正式來源
查證依據
- 財政部:被繼承人投保保單在遺產稅應如何申報(新分頁) 2020-12-16
- 財政部:變更保單要保人,注意申報贈與稅(新分頁) 2026-02-11 更新
- 金管會:保險法(要保人、受益人與身故保險金規定)(新分頁) 現行法規
- 金管會:傳統型個人人壽保險定型化契約條款範本(新分頁) 受益人變更程序
本頁為一般教育與規劃模板,不代表任何特定商品一定可採此角色配置,也不構成個案法律、稅務或理賠意見;正式執行應以實際保單條款、保險公司受理規定與主管機關最新法令為準。